劉老先生去世後留下一套房產,四個兒女分配遺產時,劉老先生的保姆拿出結婚證和“遺囑”,表示老人將房產留給她了,幾個兒女無法接受,雙方為此對簿公堂。
  4月3日,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保姆變繼母引發的遺產官司二審開庭審理。
  法庭上,劉建軍幾兄妹稱,15年前母親離世,年過八旬的父親身體每況愈下,他們找來了保姆吳翠花。起初保姆費每月500元,後來逐漸漲到1500元。直至2012年11月父親因病去世前,幾兄妹一直按時支付。
  兄妹們之後處置父母留下來的房產時,吳翠花卻拿出了一本結婚證,稱在2001年底與老人登記結婚,因此“老劉的財產有我的份”。
  保姆忽然變繼母,這讓劉建軍幾人無法接受,並拒絕了吳翠花要分房產的要求。
  2012年底,吳翠花將劉建軍四兄妹訴至天山區人民法院。此時,他們才知道父親生前還立有遺囑。
  經一審法院調查,這份遺囑立於2008年2月22日,劉老先生自願將該房產留給吳翠花,並做了公證。
  2012年12月1日,天山區法院一審判決:該房產由吳翠花繼承 6/10份額,劉建軍四兄妹各繼承1/10份額。吳翠花所占份額多,房屋由她全部繼承,給付四兄妹相應的補償款。
  今年初,劉建軍四兄妹向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稱父親生前遭吳翠花虐待,公證遺囑應該無效。 4月3日,四兄妹還當庭遞交了16份證人證言。
  因案情複雜,法庭未當庭宣判。(因涉及隱私,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記者饒俊華 通訊員宋磊 郭思偉
  (編輯:曾麗)  (原標題:烏魯木齊一保姆變身繼母后 持遺囑爭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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