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直通
  □陳永傑
  上周《鳳凰衛視》一個清談節目透露,香港向中央提出,希望以類似於澳門開發橫琴的模式向廣州“租借”南沙。消息一齣引起不少哄動,但日前廣州市副市長陳志英卻否認了這一傳聞。陳志英回應道:“肯定沒有‘租借’這種說法,橫琴也不是‘租借’,南沙開發與橫琴開發不是一樣的模式,需要具體研究推進。”至於香港在開發南沙中的角色,他說:“香港參與開發也是南沙規劃里明確的,因為南沙是一個粵港澳共同開發、共同發展、全面合作的國家級新區,但怎樣去開發合作,方式有很多種。”
  值得玩味的是,廣州在表示不會把南沙“租借”給香港的同時,認為澳門開發橫琴的模式稱不上“租借”;在確認香港參與開發南沙的同時也對合作方式持開放態度。因此,悲觀者可視此回應為一盆冷水,樂觀者卻有繼續樂觀的理由:既然橫琴模式算不上“租借”,那麼起碼從字面上理解,南沙仍有機會讓香港“托管”,或以某種形式成為香港的“飛地”。合作模式如何“冠名”並不重要———大家早已習慣稱國企私有化為股份制改革、喚私立學校作民辦學校。這裡的關鍵是:南沙能否獲得香港的制度優勢。
  為何“租借南沙”的傳聞能給人無限的想象空間?核心不是香港的資金、技術、人才,而是香港的制度優勢。對於中國的幾個一線城市,例如廣州或上海,資金、技術、人才早已予取予攜,何愁之有?但正因如此,如果廣州在開發南沙成南中國自貿區的過程中只讓香港“參與”,和上海自貿區相比,又有何過人之處可言?要全面壓倒上海自貿區,南沙眼前最好的選擇似乎正是引入香港的治理。若以香港“租借”的模式出現(姑勿不論是否稱之為“租借”),全盤移植香港的經濟、政治、社會制度乃至文化政策,這種全方位的制度優勢,將把上海自貿區完全比下去,珠港澳自貿區不戰而勝。
  站在國家的角度看,南沙無論由廣州管還是由香港管,掛的都是五星紅旗,這也正是《鳳凰衛視》評論員何亮亮對“租借”表示樂觀的原因。然而,站在廣州市的角度,這卻牽涉了一系列無法忽視的操作難題。例如,怎樣“安置”南沙區的整個區級政府。要讓南沙取得香港的制度優勢,前提就是要讓南沙成為通行香港《基本法》的一個區域:由香港的警察、海關、法院甚至IC A C來管,賣售香港監管的港版奶粉、藥品、金飾和手錶,播香港的電視和廣播,看香港的報刊等。與此同時,假如南沙交給香港,稅收必然也將不再歸廣州(當然省港兩地可談判“分成比例”)。說得更直白一點,只有把廣州的官員撤出來,讓香港在南沙設立政府班子,執行香港的法律,才會讓南沙取得制度優勢。然而,近年來南沙被廣州重點發展,精兵良將陪著大型項目和基礎設施一併進駐,全部撤出來有可能嗎?廣州為何不能“租借”南沙予香港,官不能撤、稅不能免,恐怕是重要原因。
  多少帶點殖民地色彩的“租借”一詞,顯然無法見容於當下,但香港能在開發南沙中扮演怎樣的角色,卻是如何把握好珠港澳下一輪發展浪潮的關鍵一步。這需要穗港兩地在很多問題上拿出勇氣和智慧來體諒和妥協,但核心終歸是如何讓南沙獲得制度優勢。  (原標題:南沙開發應當追求制度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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